建筑工程职称类评审
价 格:电话咨询
课时安排:6月中旬
上课时间:随到随学
上课地点:成都市红星路2段2号
课程特色:建筑工程初级职称,中级职称评审
课程内容:2015年职称评审专业及评审条件限制
一年一次,评审材料提交时间6月中旬
一、专业范围
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范围包括:
1、规划设计类: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自动化设计、总图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市政道路桥梁设计、岩土设计等。
2、建筑施工类: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力学、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工程、城市燃气工程、白蚁防治工程、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工程测量、建筑材料等。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有关职称人员相关专业的规定,学历专业为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的可申报结构专业工程师(仅限施工岗位)。
3、建筑经济类: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招投标代理等。
4、机电工程类:设备安装、管道安装、电气安装、建筑智能化、机电工程、通风空调安装、建筑机械等。
二、申报条件
(一)技术员
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
(二)助理工程师
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取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满二周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满四周年以上。
(三)工程师
1、取得博士学位,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三周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满四周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满四周年以上。
2、取得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者,审查合格后可直接确认为工程造价专业工程师或建筑经济专业工程师。
(四)非本专业学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筑施工类(不包括规划设计,下同)职称时,需已参加省建筑施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并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取得建造师(包括二级建造师和一、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前(一)、(二)、(三)条基础上增加两周年专业技术工作时间。
(五)无学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筑施工类职称时,应已参加省建筑施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并成绩合格(有效期内)基础上,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计在10周年以上可申报初级职称、15周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称。
(六)申报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七)用人单位所推荐的申报人员需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6个月以上。
(八)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国有企业和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规划设计专业中级职称时,应职称外语C级合格、职称计算机B级合格;非公企业人员申报规划设计专业中级职称时,职称计算机C级合格;申报建筑施工类中、初级职称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均暂不作要求。
学校地址:
注意事项:除按规定可直接初聘和确认中级职称外,凡已具备初级职称申报条件但不符合中级职称申报规定的人员均应及时完成初级职称的申报。自2017年起,不再受理未取得初级职称直接申报中级职称的材料。